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千人计划”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6-17 分类:
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市委组织部,省直属各单位:根据中组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5〕26号)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推荐工...

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千人计划”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省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组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5〕26号)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择天下英才而用之”的要求,更大力度推进“千人计划”。遵循“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勿滥”原则,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向高端制造、民生科技、信息安全等领域倾斜,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业倾斜,向科研生产一线倾斜,支持引进从事重大原始创新研究和有望实现重大突破的人才。同时向青年等项目倾斜,支持企业和金融机构引进海外人才。

    二、申报项目及要求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其中,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重点引进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申报主体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至少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3、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其创办的公司应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

    4、“外专千人计划”项目。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至少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5、“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申报主体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部分金融机构。申报人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并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引进后要求全职在国内工作。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

    金融机构今年起试点申报青年项目,试点为期2年,每年引进规模控制在30人以内。引进主体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大中型金融机构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除上述条件外,申报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从事金融领域工作,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海外金融机构全职工作经历;申报时在海外商业性金融机构有正式职位,或在海外金融监管机构有正式职位;属于金融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业绩突出,在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有成为所在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引进后全职到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大中型金融机构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不少于3年。

    6、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应为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引进后全职在国内工作至少5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7、文化艺术人才项目。申报主体为国有文化单位、艺术院校。试点期间引进规模控制在30人以内。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从事舞台艺术和创意设计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申报短期项目的,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至少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以上项目申报人选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其他资格条件,未作特别说明的,与此前批次要求相同。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0日。对有突出成绩或国家特需的人选,可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应附破格申报材料。

    三、申报程序

    申报推荐工作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委宣传部、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金融办和省外专局等单位共同组织开展。省人力社保厅负责创业人才、企业创新人才的推荐申报工作;省教育厅负责高校创新人才的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短期项目、省内事业单位重点学科创新人才和高校“青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省科技厅负责科研院所创新人才的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短期项目、省内事业单位重点实验室创新人才和科研机构“青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省金融办负责省属金融机构青年人才项目。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和省金融办将材料初审整理汇总后,报省委组织部,由省委组织部统筹报平台牵头组织单位。省文化厅负责文化艺术人才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申报材料经省委宣传部、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报文化部。省外国专家局负责“外专千人计划”申报工作,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短期项目的,可比照“外专千人计划”项目,按规定程序由省外专局负责申报,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经省委组织部同意报国家外专局。顶尖人才和创新团队项目直接报省委组织部,由省委组织部负责申报。具体程序为:

    1、推荐申报。各市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本地人选的推荐申报工作,省直单位做好本单位人选推荐申报工作。

    用人单位应与申报人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达成初步意向,之后准备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按程序报送,其中,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短期项目准备《千人计划申报书(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及相关材料;创业人才项目准备《千人计划申报书(创业人才)》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外专千人计划”项目准备《“外专千人计划”申报书》及相关材料;“青年千人计划”项目准备《“青年千人计划”申报书》及相关材料;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准备《千人计划申报书(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及相关材料;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准备《千人计划申报书(文化艺术项目)》及相关材料。

    各市和省直单位对照“千人计划”条件对人选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做好材料审核把关工作。所有材料请按归口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金融办和省外专局。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申报材料单独报送。其他项目申报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日。

    2、资格审查。省级牵头单位对照“千人计划”标准条件,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将审查合格的人选汇总排序,相关单位于2015年7月10日前报省委组织部。省文化厅将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审查合格人选报省委宣传部同意后,于7月10日前报省委组织部。

    3、确定申报名单。省委组织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浙江省申报推荐国家“千人计划”建议人选名单,经审定后按要求报中央各平台牵头组织单位。其中,文化艺术人才项目材料审核通过后,由省文化厅将申报材料上报文化部;“外专千人计划”材料审核通过后,由省外专局将申报材料上报国家外专局;“青年千人计划”材料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还要将材料通过“青年千人计划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上传,用户名和密码另行通知。其他各类人才项目申报材料由省委组织部统一上报中央有关平台牵头单位。

    除创业人才外,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应由学术(技术)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通过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再分别填写申报书按程序报送。对创业人才,所在市党委组织部门要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并提交相关核查材料。

    四、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内容。申报材料包括关于2015年“千人计划”申报情况的报告、申报书、附件、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对创业人才,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完税证明。对文化艺术人才,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相关影像资料

    2、纸质材料格式要求。一是申报书使用70克白色A4双胶纸,按下载的格式正反双面打印,填报说明无需打印。二是附件材料须编写页码和目录。内容分为目录和正文两部分,内页使用70克白色A4双胶纸,双面打印或复印。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在页面左侧合并装订。三是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和各市(省直主管部门)推荐意见表单独打印另附。

    3、电子材料格式要求。提供整套材料电子版文件,其中,附件材料电子版为PDF格式。要求将电子申报材料分类建立文件夹,并刻录在一张光盘上。一是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青年千人计划”、顶尖人才和创新团队项目及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分开;二是在每一类人才中,按照规定的专业领域分类存放;三是每个专业领域中,每名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存放,文件夹名称为申报人姓名,内容包括申报书正本,申报书附件,个人信息表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文件名称分别为姓名、姓名加“附件”、姓名加“个人信息表”。

    五、有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部要广泛动员,迅速部署申报推荐工作,加强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报送材料。

    2、有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

    3、申报材料文本请登陆“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下载。

    4、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并附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

如有问题,请与有关省级牵头单位联系:

省级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委组织部:王国强(0571-87057114,120862256@qq.com)

省委宣传部:徐成刚(0571-87059309,leo_xcg@163.com)

省教育厅:陈振(0571-88008971,19008378@qq.com)

省科技厅:陶伯进(0571-87054105,taobj@zjinfo.gov.cn)

省人力社保厅:吴张顺(0571-87052538,wuzs@zjhrss.gov.cn )

省文化厅:许林军(0571—85215841,xlj@zjwh.gov.cn)

省金融办:陈智静((0571-87056623,394714572@qq.com)

省外专局:张晓娜(0571-87051070,zxn@zjhr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