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市委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11-06 分类:
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现将《湖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

中共湖州市委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现将《湖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州市委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9日

 

湖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和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科发体〔2010〕155号),结合湖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把自主创新作为城市发展核心战略,以培育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集聚创新要素、增强创新活力、转化创新成果,着力将湖州打造成为创新驱动发展先行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验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示范区、高素质人才创新创业集聚区,为实现“四个翻番”、打造“四个湖州”,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驱动,服务发展。始终坚持科技优先发展,适应新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需要,广聚国内外创新人才、创新资本和创新机构,不断增强创新发展新动力。

  2.坚持产业推动,协调发展。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和重点培育产业,开展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型企业,着力扩大实体经济规模,同步带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实现一、二、三产在更高层次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坚持工程带动,突出主体。实施创新主体培育、产业技术提升、统筹协同创新、知识产权引领、创新人才引育、创新环境优化等“六大工程”,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着力破解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问题。

  4.坚持各方联动,协同创新。坚持创新协作模式,推动各方联动、共同发展。加强市级部门间的横向联系,市和县区、乡镇上下联动,形成各司其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大力营造创新文化,形成全社会参与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一)主要目标

  通过5年的努力,举全市之力、聚各方之才、集社会之智,进一步深化市校合作、院地共建、厅市会商等工作机制,在科技创新投入、新兴产业培育、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人才集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创新、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科技进步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形成具有湖州特色的区域科技创新模式,成为国内同类型城市中的示范城市。

  (二)具体目标

  在2012年的基础上,到2017年,实现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研发人员数、发明专利授权量、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技术市场实现交易额、高新技术企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数八个指标“翻一番”,即R&D经费支出70亿元以上(占GDP2.70%左右),研发人员数20000人年以上,发明专利授权量1100件以上,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1600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700亿元以上,技术市场实现交易额2.5亿元,高新技术企业50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1000家以上。

  三、工作重点

  实施“1361”行动计划,即围绕一个目标、健全三大机制、实施六大工程、主抓十项举措,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工作。

  (一)围绕一个目标

  即建设创新型城市这个目标,加快制度创新、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区,努力实现由“湖州制造”向“湖州创造”的转变。(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健全三大机制

  1.健全科技与经济融合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制定产业导向、科技进步、创业投资等扶持政策,培育技术市场,加大引导投入,实施技术研发、科技金融服务和成果转化奖励等措施,高速有效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科技型企业培育机制,实施科技型初创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示范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等)、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梯度培育,培育壮大一批科技型、成长型、优势型、创新型企业集群。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机制,围绕产业链延伸、产业集群培育,依托区域重点企业和优势企业,谋划组建一批产业发展联盟,推动大中小企业配套协作,全力构建“龙头企业引领、骨干企业支撑、中小微企业跃进”的大中小微企业联动、互动、促动的发展格局。(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金融办、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健全科技与金融结合机制。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与机制,积极推进发展创业投资、科技担保、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等服务,积极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建立和完善科技部门与金融管理、金融机构、财税等部门的科技金融协调机制。加强市、县区的科技金融工作联动,统筹协调科技金融资源,优选优育科技企业资源,推动创业投资机构、银行、券商和保险机构等创新金融产品及服务模式,积极推动科技、金融与产业的融合发展。完善科技金融服务机制,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聘任科技金融专员,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制度,扩大服务内涵,重点解决资金供给和融资需求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推动各层次、各类型的融资对接。(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参与单位:市银监局、市人行、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3.健全科技与人才协调机制。完善科技人才引进机制,从湖州产业发展的需要出发,通过多种方式和优惠政策,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对拥有科技成果、发明专利或掌握高新技术及紧缺专业知识的各类高层次人才,通过项目合作、技术顾问、兼职、短期或长期聘用等方式引进,解决科技人才结构性短缺问题。完善科技人才培养机制,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高级专家;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技术创新水平为核心,培养造就一批高级研发型人才,尤其是要加强企业一线科技人才培养,培养一批高素质企业技术研发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完善科技人才使用机制,健全岗位薪酬、人才奖励制度。坚持精神与物质激励相结合,多层次、多形式激励人才。创新选人用人机制,以工作能力与岗位匹配为选人原则,以绩效、贡献大小为评价标准,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建立符合科技人才规律的多元化考核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把创新成果和创新能力作为重要的评价指标和要素,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参与单位: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六大工程

  1.创新主体培育工程。加大企业主体培育力度。梯度培育科技型企业,试点一批、示范一批、带动一批,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培育和发展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到2017年,培育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500家以上、科技型企业1000家以上,新增一批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销售收入超10亿元创新型领军企业100家。鼓励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力度,通过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手段,逐步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落实国家和省、市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鼓励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形成创新发展的充足源泉。(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局、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引导企业单独设立或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建立企业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博士后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研发机构。积极鼓励研发机构面向行业开展公共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积极支持创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或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实现亿元以上企业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百亿以上企业研究院全覆盖。到2017年,建成各级各类企业研发中心、技术中心、设计中心等研发机构500家以上,其中省级企业研究院30家左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协、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中科院湖州中心)

  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鼓励企业技术创新,使企业成为自主创新的主导。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150%加计抵扣等政策落实力度,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完善企业承担科技项目与R&D经费投入挂钩制度,确保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推动骨干企业加强主动设计,申请承担一批市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重点攻克一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到2017年,规模以上企业技术开发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1.80%以上。(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地税局、市国税局,参与单位: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产业技术提升工程。加快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通过“两化融合、腾笼换鸟、机器换人、空间换地、电商换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鼓励企业开展运用研发设计、生产过程、企业管理、电子商务和物流等方面应用信息技术,推动企业生产装备数字化、生产过程智能化、企业管理网络化和装备产品智能化。到2017年,组织300家以上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试点,培育100家以上“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实施500项“两化融合”重点项目,推动产业升级和集聚发展,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的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参与单位:市科技局、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围绕湖州、德清和吴兴南太湖三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培育发展的主导产业,着力提升产业协同创新能力,努力形成特色产业新优势,做大做实做强产业规模,提升产业档次和竞争力。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园区,积极争创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做好园区的规划和建设,明晰园区产业定位,差异化发展,突出特色,重点突出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建设,进一步打造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载体。大力支持国家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太湖产业集聚区、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科技城、孵化器等园区、平台建设,鼓励其在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方面先行先试,谋求在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集聚及合作上的新突破。到2017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1700亿元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达16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按照“四位一体”的要求,即建设重点企业研究院、实施现代智能型技术攻关专项、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和集成政策要素的协同创新,集中力量发展先进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一是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物流机械、智能电梯及配件、农业机械、数控机床、汽车及配件、工程机械和关键(重型)装备部件,积极发展节能环保设备、通用航空设备、轻纺机械和节能电机等,到2017年,力争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超1000亿元;培育销售收入超50亿元企业6家,其中百亿企业2家;打造3个100亿元以上的产业基地;保持手动液压搬运设备全球第一、电动叉车全国第一优势地位,成为中国物流机械的主要生产基地之一,做精做强智能电梯、联合收割机、高速插秧机、大功率汽车发电机、涂装设备、袜机电脑控制系统、横机电脑控制系统、特种小功率电机等细分市场中的优势拳头产品。二是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新型蓄电池、太阳能光伏、LED新光源,培育发展风能、生物质能。到2017年,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达700亿元;培育销售收入超100亿元企业3家;培育规上销售收入超500亿元的产业基地一个;新型蓄电池保持全球规模第一。三是生物和医药产业。重点发展生物技术药物、新型疫苗、基因工程药物、生物诊断试剂、干细胞及再生医学技术等现代医药生物技术,积极发展新剂型药品、现代中药及天然提取物和医疗器械,改造提升生物农(兽)药、化学原料药和药用辅料等产业。到2017年,力争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超500亿元;培育销售收入超10亿元企业5家;建成2个产值超100亿的特色产业园。(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质量技监局,参与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着力发展现代农业。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1381”行动计划,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着力完善农业技术研发和技术推广体制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立健全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完善产学研一体化1+1+N新型农业科技推广联盟。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与应用,推进农业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重点扶持设施现代农业装备技术、种子种苗、农副产品深加工、生态农业、智慧农业等领域技术研发。围绕农业优势产业,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到2017年,建成100家市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园区),10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及管理,推进农业生态、健康、安全发展。大力推动罗氏沼虾种子种苗基地、南太湖蔬菜瓜果种子种苗基地等一批现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化和种子种苗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农业信息技术,发展精准农业,实现农业产业的良种化、信息化、精准化。(牵头单位:市农办、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着力培育新兴服务业,加强物流、商贸、金融、文化创意等领域的技术提升,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实现服务业跨越发展。大力培育科技服务业,发展技术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建立具有成果推介、创业培训、市场开拓等多功能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大力发展工业设计、科技中介等服务机构,鼓励企业技术服务外包,降低研发成本,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与科技服务业的融合发展。加快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加强咨询、检索、数据加工等基础服务,开拓评估、交易、转化、投融资等服务。加强检验检测、气象、地震、环境等专业技术服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质量技监局、市检验检疫局、市气象局、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贸粮局、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3.统筹协同创新工程。强化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积极探索形式多样、多主体合作、多学科融合、多团队协同、多技术集成的协同创新模式。通过举办“湖州—中科院政产学研合作大会”,深化与中国科学院、浙江大学等高校院所的合作,引进一批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培养一批企业实用型创新研发人才,共建一批创新产业化中心。深入推进与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的战略合作,开展科技外交官湖州行活动,适时组织企业赴科技参赞所驻国开展项目洽谈和人才引进,促进国际先进技术在湖州转化。鼓励和支持湖州本地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尽快向企业转化;积极引进市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湖州设立技术转移中心等科技中介机构,加速自身科技成果的转化。大力支持德清县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实验区建设。到2017年,组织实施500项以上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参与单位: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中科院湖州中心)

  加快科技创新要素集聚。大力推进科技和金融的有效结合,建立创投、信贷、债券、担保、保险等有机结合的科技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大力发展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研究制定贴息、风险补偿等扶持政策,拓宽科技型、创新型企业融资渠道。支持银行建立科技支行,大力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更好地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大力引进大院名校合作共建创新载体,到2017年,全市新引进大院名校共建重点创新载体50家。瞄准有实力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集团以及国防军工系统、中央企业,积极引进来我市建立科技产业园。大力支持中科院湖州应用与产业化中心建设,重点做强做精现有的10个产业化创新中心,努力按省级研究院的标准将其打造成我市科技成果转化的高地。着力打造绿色动力电池、椅业、木业等区域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集聚创新人才、技术等优质创新资源,增强科研服务、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和产业承载功能。(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市编委办、市金融办、市银监局、市人行、市质量技监局、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加强企业间协同创新。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作用,以龙头骨干企业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以产权为纽带,以项目为依托,鼓励同一产业链上企业间的横向合作,形成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建立产学研联盟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合作联合体,同类企业间进行直接沟通,联合开展相关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实行协同创新,提高企业创新效率。支持龙头企业通过收购、兼并、互相参股联合等方式做大做强,形成一批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带动作用大的企业集团,使之在企业创新网络中发挥带动和示范作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参与单位:市金融办、市国资委、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建立健全协同创新机制。建立市厅协同创新机制,全面加强与省发改、经信、科技、人力社保、教育等委、厅的合作,建立会商合作、协同创新机制,积极争取省级创新政策和资源向湖州倾斜。健全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科技创新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功能定位,整合集成企业技术创新、高校院所知识创新和公共管理服务创新资源,形成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开展“创新型单位”创建,探索科技创新向村(社区)、企业延伸的新管理模式,到2017年,建设100家市级“创新型单位”。建立科技专管员制度,实现乡镇全覆盖,不断满足基层科技管理的需求。(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4.知识产权引领工程。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积极引导龙头骨干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制定实施符合企业自身发展的知识产权战略,带动产业整体升级。鼓励企业开发申请专利技术,探索专利开发与标准制定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化活动和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支持企业打造申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知名名牌,争创国家驰名商标、政府质量奖等。鼓励企业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国家地理标志、中医药知识产权等其他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到2017年,全市专利申请量达220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达4800件以上;专利授权量达160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达1100件以上,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3.6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经信委、市质量技监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多层次培养执法人员,形成执法梯队。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加大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专利、商标、版权联合执法力度,围绕流通领域、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开展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加强知识产权案件的法院审理办案力度,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鼓励企业购买专利执行险等,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援助机制,建立维权援助专家咨询组,整合各部门资源,形成协同保护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案件通报制度,对存在故意重复侵权行为的企业,将侵权违法行为通报给所辖区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逐步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诚信机制。推动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指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妥善解决行业内的知识产权纠纷。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作用,形成知识产权纠纷协同保护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化水平。(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参与单位:市公安局、市质量技监局、市贸粮局、湖州海关、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围绕我市块状经济,每年重点选择1—2个区域创新能力较强、知识产权基础较好的产业集群进行培育和扶持,推动行业专利群的形成,开展行业知识产权风险评估与预警工作。探索开展重点领域、重大技术、重大经济活动的专利分析预警。以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为纽带,以掌握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为龙头,以重点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合作组织等为形式,推动一批相关联的优势产业和重点发展产业建立知识产权联盟。积极支持和引导知识产权联盟围绕本技术领域,推动重大产品生产企业建立相关技术专利数据库,针对竞争对手开展专利态势分析,加强“点对点”指导服务,提升联盟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大力支持德清县、长兴县、吴兴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区)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参与单位: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5.创新人才引育工程。深入实施“南太湖精英计划”,到2017年,引进200名以上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引领新兴产业发展、提升特色产业优势的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确保“千人计划”人数“翻一番”,入选国家“万人计划”人才有一定数量,启动实施领军型创新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到2017年力争有10个团队左右入选省领军型创新团队,建成100个国内一流、行业领先的创新团队。积极实施“南太湖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每年引进600名以上经济社会各领域急需的优秀人才。健全柔性引才机制,鼓励以技术入股、项目合作等形式,多渠道引进“两院院士”、外国专家等海内外高端智力,力争到2017年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30家左右,入选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5家左右。(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协,参与单位: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中科院湖州中心)

  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实施企业创新研发人才推进计划,到2017年,培育100名企业首席科学家、200名企业中青年科技创新带头人、800名企业研发骨干人才、3万名以上的企业研发人才队伍,开展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研究,努力造就、集聚一批企业创新研发团队。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中科院湖州中心)

  着力培养高技能人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整优化高校、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和学科建设,加强本地企业与院校的定向合作培训,加快培养一大批面向本土的复合型、应用型高技能人才。到2017年,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率达到100%,其中高级技工学校、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率达到60%以上。重视继续教育对人才培养的作用,积极为企业创新培训人才,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力度,推进实施“湖州首席技师”选拔培养工程,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着力推行高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程。切实加强校企合作,建设一批综合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力争到2017年,培养高技能人才6万名以上。(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参与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湖州师院、湖州职技院)

  优化提升人才服务发展环境。制定支持鼓励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政策,大力发展人才资源服务业。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每个县区至少建立一个以上“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引进猎头、科技、创投等中介资源,为人才创业提供专业化、高效化、多元化服务。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创业园、科研院所等为依托,建设200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营造培养科技创新人才的政策环境,形成各具特色的研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园区创建国家级、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打造一流人才环境。发挥“浙江省南太湖创新发展研究院”作用,推动县区实现“人才驿站”全覆盖,通过“政府给名分、企业给待遇”的方式,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湖创业创新。深入实施“湖州服务绿卡”制度,为人才就医、子女就业、住房落户提供服务保障,解决后顾之忧。(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建设局、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6.创新环境优化工程。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推进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重点开展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公共安全、防灾减灾、人口健康等领域科技成果的应用示范以及基层社会管理的创新实践。大力推广和应用节能减排的新产品、新技术和新设备,着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进一步推动南浔区、安吉县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建设。积极推广卫生适宜技术科技成果向基层转化,加强慢性、高发疾病的监测、干预和饮用水安全等综合防治及关键技术的攻关,积极扶持中医、农村卫生、老年人保健等省市共建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推动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技术进步,努力提升社会发展领域的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地震局),参与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局、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围绕经济建设、城市运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探索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智慧湖州”建设。建设政务云服务平台、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基础数据平台三大平台和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可视城市”管理中心、城市展示体验中心三大中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优化电子政务框架,建设政府智慧门户,提升对公众及企业的服务水平。加强空间地理信息资源中心建设,为政府、企业和公众提供公共基础空间地理信息服务。重点支持湖州多媒体产业园建设,加快物联网技术研究开发,积极培育物联网产业链;加快发展和提升软件产业,着力发展嵌入式软件和数字音视频、通信、现代装备制造等领域的集成电路设计产业;积极发展网络数据产业,建设基于云计算的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提高网络增值服务。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推动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应用,加强与国内外著名商务平台合作,促进企业经营方式转变和商务模式创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建设局,参与单位: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贸粮局、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强化创新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贯彻实施,带动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提高。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倡导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大力营造崇尚创新、宽容失败、支持冒险、鼓励冒尖的创新氛围,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鼓励,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加强典型宣传引路,选取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创新成果和科技工作者进行重点宣传,发挥榜样带动作用,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的动力。注重从青少年入手培育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推进基础教育创新,深入开展素质教育,逐步增强人才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推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出台鼓励和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的财政税收、产业技术、人才引进、科技合作交流等优惠政策,制定细化细则,完善并加以落实。创新政策重点支持科研、标准化与科技成果产业化“三同步”,全面落实鼓励和支持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为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提供政策保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市科技局、市质量技监局、市人力社保局、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主抓十大举措

  1. 制定出台创新驱动政策。制定出台《湖州市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二十二条政策》及配套措施,确保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地税局,参与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局、市委组织部、市国土资源局、市国税局、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 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根据《关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办法》,大力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湖州海关、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3. 切实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湖州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德清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省级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建设,大力推进深圳科技园湖州分园的引进和建设。全力推动德清科技城、浙江大学(长兴)国家大学科技园、南太湖生物产业园、南太湖科技创新中心、吴兴七幸科技创业园、安吉教科文新区的建设运行。加速推进三一重工、德马物流等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进一步推动德清县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实验区的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参与单位:市外经贸局、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4. 深入推进政产学研合作。继续举办“浙江(湖州)—中科院政产学研合作对接大会”和“科技外交官湖州行活动”,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并做好签约项目跟踪和成果转化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5. 着力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型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市(县区)、省和国家三级培育,培育各类科技型、创新型企业1000家。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央企等联合共建研发机构,力争企业研发机构达400家以上,实现亿元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全覆盖,十亿以上企业建立企业研究院。(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6. 大力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围绕现代物流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每年组织实施100项以上的科技攻关项目,着力突破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具有示范性、带动性的关键共性技术、工艺及装备,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质量技监局、市环保局、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7. 加速推进湖州科技支行建设。加快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充分借鉴国内外科技银行的创业经验,强化科技支行的专业化运作,为一大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金融办、湖州开发区管委会、湖州银行,参与单位:市民政局、市银监局、市人行、各县区人民政府)

  8. 着力推进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积极整合浙江南太湖农业高科技园区和浙江大学(长兴)农业高科技园区等省级农高园区的资源,推进“一园多区”的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同时,积极推进浙江农林大学(德清)省级农高园区的申报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农办、市农业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吴兴区人民政府、德清县人民政府、长兴县人民政府、安吉县人民政府)

  9. 重视发展民生科技。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着眼解决民众关切的实际问题,重点开展美丽乡村、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公共安全、防灾减灾、人口健康等领域科技成果的应用示范以及基层社会管理的创新实践。重点围绕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发展,进一步推动南浔区、安吉县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建设。提升科技服务社会发展的能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办、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参与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市经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0. 精心打造创新人才集聚高地。着力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引领新兴产业发展、提升特色产业优势的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立足重点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以及重点学科建设,集中优势力量,建立一批创造人才集聚、创新机制灵活、持续创新能力强、创新绩效明显,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领军型创新团队。(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参与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试点建设工作,强化指导协调、督查落实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各项职能,协调解决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全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督导、协调、考评全市各相关单位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做好各县区及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调度。(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坚持和完善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科技投入机制。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依法保障财政科技投入的稳步增长。积极推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在创业投资、科技信贷、资本市场、科技保险等方面不断创新模式,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体系。积极引导县区、乡镇财政科技经费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倾斜。探索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新模式,不断提高财政科技经费使用绩效。(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税局、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制度,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县区和部门责任;及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问题;组织、督查、落实和承担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的具体工作。各县区也要分别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在建设创新型城市过程中的工作目标和责任,积极开展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确保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构建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创新型城市实现程度的动态跟踪监测、监督检查与评估分析,建立监测通报制度。根据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建立创新型城市实现程度的测评机制,制定创新型城市实现程度的指标体系和监测方案,研究制定考核办法,建立通报表彰制度,强化政策跟踪问效。(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进度安排

  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3年4月—2015年12月)

  根据《湖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发布创新型城市建设评价考核指标体系,针对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开展年度综合测评及考核,保障年度目标的圆满完成。对创新型城市建设实施成效进行中期评估,对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及时督促和推进各项工作。

  (二)完善提升阶段(2016年1月—2017年11月)

  根据中期评估情况,查漏补缺,并根据实际问题调整和完善相关实施方案及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1361”行动计划,对照科技部“创新型城市建设监测评价指标”,对创新型城市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并进行全面评价,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12月)

  提炼总结创建过程中的工作方法,推广成功经验,促进试点工作成果转化应用,并形成长效机制。

 

  附件:湖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湖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马  以    金长征

常务副组长:金建新  

副  组  长:崔凤军    董立新 

成     员:沈昕耀(市委)   

周永良(市政府)   

张兰新(市委组织部)   

吴  伟(市委宣传部)

蔡小凡(市编委办)

柳国强(市农办)

黄培林(市科协)

王晓军(市发改委)

熊全龙(市经信委)

潘  音(市教育局)

王志芳(市科技局)

周建明(市财政局)

王伯安(市人力社保局)

朱仲华(市国土资源局)

祝时伟(市建设局)

房石磊(市交通运输局)

凌伯勋(市贸粮局)

褚连荣(市外经贸局)

宋  捷(市文广新局)

施会龙(市卫生局)

朱  鸿(市环保局)

张国兴(市统计局)

许  宏(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孔培康(市国资委)

李全明(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葛  伟(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饶亮明(中科院湖州中心)

吕  行(市金融办)

朱  红(市气象局)

黄德超(市国税局)

邵  坚(市工商局)

沈建法(市质量技监局)

王维强(市人行)

徐卫国(市银监局)

胡国荣(德清县政府)

吕志良(长兴县政府)

王  树(安吉县政府)

蔡旭昶(吴兴区政府)

吴继平(南浔区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王志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